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防教育的教育属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防教育的教育属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防法规是指国家为了加强防务,尤其是加强武装力量建设,用法律形式确定并以国家强制手段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国防法规作为国防活动的基本法规规范,其主要任务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在国防领域中的各种关系,把国防建设纳入到法律化轨道,确保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总目标的实现
基本特征
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公共程度的有限性
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1、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2、公共程度的有限性
3、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4、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国防法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国防体制、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技建设、战争动员体制、国防生产、全民防御和国防教育等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国防政策的法律体现,是指导国防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防法规除了具有阶级性,权威性、强制性,普遍适用性和相对稳定性这些法律的一般特性外,还具有一些特殊的性质,即:
(1)其调整的对象是军事性的社会关系;
(2)在作战、训练、军队编制和国防科研等方面的法规具有保密性而不予公开;
(3)在解决与国防利益、军事利益有关的法律问题时,如果国防法规和普通法规都有相关规定时,以国防法规为准,在司法程序上实行排他性的“军法优先适用”的原则;
(4)对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实行比较严厉的处罚。
国防法规有以下特有属性:
1、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2、内容公开的相对性;
3、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4、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适用本法。
军事思想主要揭示战争的本质和基本规律,研究武装力量建设及其使用的一般原则,反映从总体上研究军事问题的理论成果。军事思想来源于军事实践,又给军事实践以理论指导,并随着战争和军事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军事思想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军事思想作为独立的意识形态出现,始于奴隶社会。此时,人们已开始探讨战争与物质力量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军队的多寡,武器的数量和质量,对于战争胜负具有重要作用。“强胜弱”、“众胜寡”成为一般的作战原则。它标志着这时出现的军事思想已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性质。但是在奴隶社会时期,在军事思想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是宗教迷信观念,加之战争规模较小,作战形式单纯,这时的军事思想还比较简单。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战争中形成的毛泽东军事思想,包含了一整套关于建设人民军队、进行人民战争和人民战争战略战术的理论和原则,并且包含着研究战争与指导战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中国人民及其军队,运用在战争实践中不断得以丰富和发展的***军事思想,经过艰苦卓绝的革命战争,终于战胜来自国内外的所有***武装力量,建立并且巩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历史事实,充分显示了***军事思想的科学性和真理性。任何军事思想都是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要求军事思想在继承历史上一切优秀遗产的基础上,不断地有所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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