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防教育基本特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防教育基本特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最核心的军事思想就是《孙子兵法》中的“不战而屈人之兵。”“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下攻城。”
最强大的军事力量就是整个国家发展的足够强大,让国家处于不败之地,其他国家根本不敢打你的主意;
其次是实力较强,但还不足以处于不败之地,这个时候适用于合纵连横,用外交手段来谋求和平稳定;最差劲的就是穷兵黩武,消耗国力,征战杀伐。其余战术层面的军事思想均不得望其项背!
1、夏商西周:崇尚自然,较为分散。这时国防还处于初步形成阶段。
2、春秋战国:学术活跃,国防逐步系统化;武器改良并加以创新。国防逐渐发展。
3、秦朝至唐朝:国防逐渐体系化。系统达到鼎盛。
4、北宋至前清:冷热兵器并用,武学纳入国家教育体系。
二、中国古代国防
国防,古人视礼义为维护社会国家的安全力量,必须严格遵行,防止逾越。今日指为保卫国家的***、领土完整和安全,防御外来的武装侵略和颠覆所***取的一切措施。
中国古代国防,是从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至公元1840年***战争爆发,其间大约经历了4000年的历史。在漫长的国防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华民族经历了无数次血与火的洗礼,培养了民族的凝聚力和自强不息、卫国御侮的尚武精神,最终形成了多民族、大疆域的国家。
夏朝至前清,古代国防理论不断发展和完善,形成较为完整的古代国防理论体系。比如 “以民为本”、“居安思危”的国防思想指导;“富国强民”、“寓兵于农”的国防建设思想;“爱国教战”、“崇尚武德”的国防教育思想;“不战而胜”、“安国全军”的国防斗争策略。
一、以仁为本的战争观;
二、“不战则已,战则必胜”的指导原则;
三、“知彼知己,百战不殆”的战争指导思想;
四、“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战略;
五、因情用兵的作战思想;
国防法规是指国家为了加强防务,尤其是加强武装力量建设,用法律形式确定并以国家强制手段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国防法规作为国防活动的基本法规规范,其主要任务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在国防领域中的各种关系,把国防建设纳入到法律化轨道,确保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总目标的实现
基本特征
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公共程度的有限性
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国防法规有以下特有属性:
1、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2、内容公开的相对性;
3、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4、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适用本法。
1、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2、公共程度的有限性
3、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4、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国防法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国防体制、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技建设、战争动员体制、国防生产、全民防御和国防教育等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国防政策的法律体现,是指导国防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防教育基本特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防教育基本特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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