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清朝教育思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清朝教育思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清代以前没有正规的幼儿教育,清末“戊戌变法”期间,维新人士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康有为在《大同书》中设计“育婴院”,收三五岁儿童。梁启超在《教育政策私议》中提倡设立幼稚园,收5岁以下儿童,保育年限为两年。由于“戊戌变法”运动的失败,这些主张未能得到施行。
光绪年间,清代朝廷下诏兴学,令各州县“多设蒙学堂”,并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制订了第一个蒙养院章程,首次将蒙养院正式列入学校系统。
蒙养院章程规定:各省、府、厅、州、县以及较大市镇,均应在育婴堂即孤儿院和敬节堂即寡妇堂内附设蒙养院,以蒙养院***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专为保育教导3岁至7岁的儿童,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
保育教导的主要内容有游戏、歌谣、谈话和手技,其目的在于“发育其身体,渐启其心知”。保育教导的方法是,就儿童最易通晓的事情,最喜好的事物,渐次启发涵养,同时强调:“断不可强授以难记难解之事,或使为疲乏过度之业。”
初设蒙养院,师资成问题,因为古代历来排斥女子教育,保育员没有来源。章程只能规定各省学堂将《孝经》、四书、《烈女传》《女诫》《女训》及《教女遗规》等书,择要编成浅显的图书,分散给各家各户。并选取外国家庭教育书籍中简易而且不与我国妇道妇职相悖者,广为译刊,希望由家庭教育中培养出保育员来。
《奏定学堂章程》颁布以后,一些省市随即开办了幼儿教育机构,比如武昌模范小学附设蒙养院、上海务本女塾附设幼稚舍、湖北幼稚园、湖南蒙养院、江苏学务处各属的蒙养院、上海私立爱国女学设立的蒙养院等。
各教学机构制定了自己的相关章程或规定。如《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规定:幼稚园“重养不重学”,招收五六岁的儿童入园,保育科目有行仪、训话、幼稚园语、日常用语、手技、唱歌、游戏等,为儿童体育、智育、德育的发展打下根基。
清代幼儿教育,古代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学校式的学前教育,尽管当时的幼儿教育还只是家庭教育的***,但对古代教育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
夏武力庠校序,商瞽宗学庠序,周国学乡学和六艺,春秋私学战国挑,孔孟墨庄真天骄。
夏朝作为我国第一个王朝,武力建国学校的别称为庠校序,商朝学校别称为瞽宗、大小学、和庠序。西周有国学和乡学之分,之后东周时出现了春秋私学,战国繁荣。代表人物有孔子孟子墨子庄子。
二、
始皇帝 我废周王,焚书坑儒又何妨,逆天改命创世纪,孤身扛起这天地。
在坚实的政治经济基础下,历史上的江苏,学派林立,教学思想源远流长。
南学,南北朝时南朝的经学,以“清通简要”为其学风。
北宋时的苏湖教法,实行分科教学,开创了中国分科教学之先河。
明代,王艮泰州学派发扬心学思想,反对束缚人性,着重口传心授;顾宪成、高攀龙始创的东林学派,提倡“有用之学”;顾炎武治学,则以“经世致用”为旨。
至清代,太谷学派提出了变通、以人为本、实学实用等思想;恽皋闻、程廷祚承传的颜李学派,以“实学”为核,讲求“实文、实行、实体、实用”;惠栋的吴派,文风朴实简洁;扬州学派的治学,首在能“创”,次在能“通”,强调“会通”,反对“据守”和所谓“定论”。
民国时期,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提出了“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
一个个学派熠熠生辉,一种种治学教学思想华彩独具,嬗递更替,相承发展,在这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苏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清朝教育思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清朝教育思想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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