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科学的幼儿教育观意义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科学的幼儿教育观意义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幼儿教师应该树立以下教育观:
(一)、树立正确儿童观
1、儿童是独立存在的人。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儿童的人格和基本需求要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满足。
儿童和成人一样,是享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他们的需求应受到尊重并得到满足。儿童的***就是生存和发展。
2、儿童是主动的学习者,是长大后独立生存的人。
儿童一生下来是一个有生命力、生长力,能够分辨与取舍外界***,具有学习能力的积极个体,是一个对环境的主动探索者。
幼儿的认知特点不同于学龄儿童,更不同于成人。最突出的特点是:
*直接兴趣性:幼儿对事物的认识受兴趣的直接影响,他们感兴趣的事物学起来积极主动性高,而不感兴趣的东西就不愿学。
4、儿童有很大的个体差异
1、掌握关于学前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的基本知识。 学前儿童心理学是研究从出生到入学前心里发生发展有关规律的科学,幼教工作者只有掌握了学前儿童心理学的基本知识。
2、这门学科的实际应用性也很强的,有很多相关的实验和游戏,非常有趣,可以更好的促进监护人或直接抚养人与儿童之间的关系。
3、各章内容的组织以学前儿童心理发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为主线,力求全面呈现学前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为形成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拓展资料:皮亚杰的儿童智力发展理论,是20世纪最重要的发展心理学理论体系。皮亚杰***用实证研究的方法研究人类理性的核心问题,把研究儿童心理的发展当作一种“方***的插曲”(皮亚杰语),力图寻找生物学与逻辑学和认识论之间的关系,而他的理论体系的重心则在儿童智力的发展上。
⒈儿童是人,他具有生存权,具有人的尊严以及其它一切基本***。儿童是人,意味着儿童不是物,也不是动物。儿童具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具有自己做人的尊严,具有自己作为人的价值,他不同于其物可以听任人摆布、屈从于人。
维护儿童权利的四条基本原则:
①儿童最佳利益原则,凡是涉及儿童的任何事情都应该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重;
②儿童自身尊严原则,凡是涉及到儿童生存发展的问题都要以认识儿童、了解儿童、熟悉儿童、理解儿童、尊重儿童、造福而不是伤害儿童的原则为先;
③尊重儿童意见的原则,凡是涉及儿童本人的事,必须认真听取儿童的意见,任何大人都不要自作主张;
④保障儿童参与权的原则,不管来自任何社会文化背景、出身环境、贫富与男女性别、智力发展较快或较慢、正常还是残疾、优良还是懦弱的儿童,都应得到平等对待,不应受到任何歧视或忽视。
⒉儿童是一个全方位不断发展的人,他具有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权利。
⒊儿童期不只是为成人期作准备,它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
⒋不同性别的儿童应当受到平等的对待。
⒌儿童有其内在的生动的精神生活,成人应当尊重和珍视这种精神生活;儿童还具有形之于外的丰富多***的文化活动;成人应当注意理解和参与儿童的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不应将成人文化无条件地强加给儿童。
科学儿童观
儿童是全方位不断发展中的人 儿童首先是一个人,是权利主体,享有一切基本的***。
因此,教师应尊重每个儿童的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儿童又是一个具有发展潜力的发展中的人,因而享有一些特别的权利,如被保护的权利、发展的权利、被照料的权利等。
儿童还是一个“完整的人”,其发展包括生理、认知、情感与社会等方面全面、和谐的发展,因此,学前教育必须以每一个儿童的全面发展为本。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科学的幼儿教育观意义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科学的幼儿教育观意义是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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