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英国幼儿教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英国幼儿教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孕育阶段:
1、中:贾谊的《新书》、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司马光的《家范》、朱熹的《童蒙须知》。
萌芽阶段:
十六世纪后,在一些教育论著中,包括有对学前教育的论述,随着教育学的建立,学前教育理论也逐渐丰富起来。
初创阶段:
从18世纪后期到十九世纪,学前教育学从普通教育学中分化出来,开始形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并初步发展起来。
最高立法机关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立法工作。2013年以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先后赴天津、安徽、云南、吉林、四川开展一系列调查研究,总结梳理各地学前教育发展和立法状况,分析研判学前教育立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教育法进行了修改,增加关于学前教育的专门规定,2016年,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24份有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
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也明确提出,推进学前教育立法,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和有关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大对办园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世界上第一所学前教育机构由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创办,创建时间是1816年。
为普及教育,欧文主张建立教育制度,实行教育章法。欧文认为,教育下一代是最最重要的问题,是每一个国家的最高利益所在,是世界各国*** 的一项压倒一切的紧要任务。
为了使每一个孩子特别是劳动人民出身的孩子,从出生起就受到最好的教育,欧文主张应当立即为劳动阶级安排一种国家教育制度,通过一项联合王国全体贫民与劳动阶级教育法案。
欧文还详细列举教育法案的具体条款,如教育部门的领导人选、教师的培养、经费的开支、教学内容、教学计划、教学方法的确定、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并阐述和论证立法的理由。
英国济贫法制度的特点:
1、英国的济贫法制度是一项具有综合性功能的社会政策体系。社会救济、惩罚和社会控制构成济贫法制度的主要社会功能,而其中的救济则是其基本社会功能。
2、济贫法制度确立了英国民族国家及***的合法性,逐步扩大了英国公民享有社会救济的权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英国地方***的权力,这些则构成其主要的政治功能。
3、济贫法制度既与英国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变迁直接联系,更对英国政治、经济与社会变化产生重要影响,英国政治、经济与社会变迁决定了济贫法制度性质与功能的变化,济贫法制度性质与功能的变化反过来影响英国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化。这使得济贫法制度在社会保险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出现以前,成为适应英国政治、经济与社会变化的核心社会政策,不仅对英国近代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而且对现代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也具有深远的影响。
4、英国1834年颁布的《济贫法(修正案)》具有强制性,条件恶劣,劳动繁重;
5、通对立法保障民众的***待遇,重视儿童、低收人者和老人的保护;
6、涉及范围广泛,涉及教育、生产条件、失业、养老、生活等[_a***_];
7、不断完善,受益人口增加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英国幼儿教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英国幼儿教育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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