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什么是幼儿教育的重中之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什么是幼儿教育的重中之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义务教育法的特点是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
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
统一性。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
2.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意义,是强国富民,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決策。实施乂务教育,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各类专门人才成长的奠基工程。实施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
我国义务教育的特点是:
1、强制性: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2、免费性:免费性和公益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业。
3、普及性:本世纪初,中国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首先解决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在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和免费之后,国家明确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实现让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上好学”的目标。新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意义:
新《义务教育法》的通过,对新世纪的中国教育发展来说,是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
从教育法制建设角度讲,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也是中国教育法制建设一个新的、重要的标志.新《义务教育法》总结了《义务教育法》实施20年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义务教育法》作了一次全面的、重大的修改.
从义务教育发展来看,关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对整个教育的发展具有奠基性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作用,是义务教育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无论从义务教育本身、教育法制建设,乃至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来说,都有深远的意义.
答:1.义务教育的特点:
我们常见的义务教育特点的表述为:义务教育是强迫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
(1)强制性,又称义务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适龄儿童必须接受教育;二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
(2)免费性,又称公益性。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学校应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父母和监护人负有保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
(3)普及性,又称统一性。原则上义务教育覆盖我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也包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盲、聋、哑、弱智和肢残的儿童、少年。
大家可以按照口诀“强免普”去记,“强”是指强制性、“免”指免费性、“普”指普及性。
义务教育的根本特性在于:
1、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
2、义务教育的公共性;
3、义务教育的免费性;
4、义务教育的基础性。义务教育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什么是幼儿教育的重中之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什么是幼儿教育的重中之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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